交警和協警正將撞在警車上的福特車推開 攝/法制晚報記者 洪煜
  法制晚報訊(實習記者 馬曉晴)今天早上7時許,東四三條西口一輛停在路邊的警車,被一輛白色福特車撞上,車尾受損。肇事司機疑酒後駕車,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。
  今天早上8時15分,記者趕到現場後看到,一輛白色福特車橫在東四北大街由南向北方向的馬路上,旁邊散落著許多碎片,福特車的右前方凹了進去,左側大梁脫落。警車的左後方被撞壞,左側尾燈被撞掉一半。記者發現,地上有一條長1米左右的輪胎擦過的痕跡。記者趕到時,肇事者已經被警方帶走。
  據目擊者稱,肇事者是一名年輕男子,福特車的右前方撞上了警車的左後方,並把警車向前撞了2.5米左右,由於速度很快,在撞擊之後,福特車還橫了過來。
  “我親眼看到他吹了一個80。” 目擊者告訴記者,肇事者吹完酒精測試儀以後,並沒有在酒後駕車的單子上簽字,肇事者希望可以到醫院進行抽血化驗。
  車禍發生地緊鄰東城區交通支隊東四大隊,很多警車均停在東四三條西口的馬路邊上。
  現場交警表示,肇事者屬不屬於酒醉駕車還需要進行調查,會依法對肇事者進行處理。事故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。
  特別感謝線索提供人:楊先生  (原標題:疑酒駕 福特撞了警車 今晨事發東四交通大隊附近 未造成人員傷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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